行人、非机动车违章,媒体总是视而不见。自个儿不珍惜生命,还要开车的赔钱?

[复制链接]
查看2021 | 回复14 | 2010-5-10 16:39 |阅读模式
其实仔细看看,每天马路上违章的行人和非机动车比比皆是,闯红灯、横穿马路、驶入机动车道……
我说哪怕走个斑马线起码也得看看是红灯还是绿灯吧?自个儿不爱惜生命被撞还要开车的赔钱?
一旦因此出了事故,媒体报导总是把矛头指向机动车司机,就算他没超速没违章没喝酒甚至完全无辜。

打个比方,绿灯了,你开车直行,横向的斑马线上是红灯,突然有个行人冲出来闯红灯奔跑过斑马线——撞车了,明明驾驶员按交通规则驾驶,没超速没喝酒没违章,却还要赔钱给行人,搞不好还被媒体炒作为什么“宝马车人行横道线上撞人”、“富二代在爱心斑马线上撞死XX大学大好青年”……你说冤不冤?


同理,高速公路、高架上违章横穿的行人、非机动车,还有每个路口红绿灯前,只要你稍微留心注意,就不能发现,自行车闯红灯、红灯停车时过线、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或在有行人信号灯的斑马线上闯红灯的现象,屡见不鲜。简单来说,压根不遵守交通规则!


难怪我国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了,多“人民”啊!
珍爱生命,遵守交通法规,这难道只对驾驶员有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不算数?
对所谓弱势群体的照顾,不能体现在纵容上,否则经过不负责任的媒体一炒作,就都成暴民了。
Hunk | 2010-5-10 16:46 | 显示全部楼层
忘记登录。法不责众。
搞搞新意思 | 2010-5-10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久前看过一个视频,不管是开车的,骑车的还是走路的,都好象不晓得什么是交通规则:(
Hunk | 2010-5-10 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搞搞新意思


    你总能找到些相关的新闻资料啊,haha。
政南哥哥 | 2010-5-11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为什么那些车不去撞那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
偏偏要去撞那些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呢?
蓝色海 | 2010-5-11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私家车还算是好的  至少90%以上  最讨厌就是那些出租车了  萧山的出租车素质真差啊  人行道上 公交车 私家车都停下了 出租车还死命得开过来   要死了  已经吓我好多次了~~~::032::
Hunk | 2010-5-11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nk 于 2010-5-11 17:54 编辑
那为什么那些车不去撞那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
偏偏要去撞那些遵守交通规则的人呢?
政南哥哥 发表于 2010-5-11 10:26

这是哪门子歪理,你调查发现的?不了解杭州的现状也就无从谈立场站出来发言,请就此打住吧。

杭州街头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现象比比皆是,有心观察的话不难发现。


如果出了事故,至少这部分人是绝对应该为自己的不幸负责,而不是自恃“弱势群体”而把责任都推给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非机动车与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驾驶员,均不在本帖的讨论范畴之内——这也是楼顶文章的中心思想所在,你的回答与这牛头不对马嘴,就好比我说“你午饭吃了吗?”,你回答我“对啊,今天天气不错”一样,这是你理解力不够逻辑不清,还是我的帖子措辞造句不够通俗易懂

当然了,还少不了媒体不负责任的煽动:诸如“富二代撞人”、“宝马车撞人”之类的标题,除了酸溜溜的仇视外,我倒真没发现卡车撞人和宝马车撞人有什么区别,撞的是流浪汉和撞的是大学生又有何不同。难道说宝马车肇事就应该格外严惩,而撞死的流浪汉性命就低人一等?媒体无形地把人根据开的车和职业给分化出一个高低,在这样已经有失偏颇的前提下,报导能公正客观吗?所谓网络暴民也就是被他们这样不负责任的报导所煽动的。
Hunk | 2010-5-1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觉得私家车还算是好的  至少90%以上  最讨厌就是那些出租车了  萧山的出租车素质真差啊  人行道上 公 ...
蓝色海 发表于 2010-5-11 11:27



    因为公交车司机如果被举报或者被专人发现人行横道线上不让行的话,后果很严重,而出租车则不然。赞同你的观点,我觉得大多数私家车司机其实很无辜,形象被媒体抹得很黑,其实仔细看看大多数私家车司机素质都还是不错的。我国媒体报导的时候就喜欢大肆渲染,缺乏客观真实性,甚至不惜以点盖面,这是个很头痛的问题。
此广告位招租……
蓝色海 | 2010-5-1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Hunk


    {:6_295:}不过有车的人晚上不要醉酒驾驶啊  不要飚车啊
匿名| 2010-5-11 23:27
开车最讨厌以下几种人:
1、出租车,有人是开的飞快,要是在他前面开慢了,狂按喇叭,无人时为了开的极慢,左顾右盼
2、女人开车,总结了,汽车是男人玩具,不适合女人开。
3、民工及老人,过马路眼睛是朝天长的,有时乱穿马路有想把他撞烂(自责一下)
4、开车打电话的人。
5、老人
杭州蓝雨 | 2010-5-12 0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公交车司机如果被举报或者被专人发现人行横道线上不让行的话,后果很严重,而出租车则不然。赞同你的观点,我觉得大多数私家车司机其实很无辜,形象被媒体抹得很黑,其实仔细看看大多数私家车司机素质都还是不错的。我国媒体报导的时候就喜欢大肆渲染,缺乏客观真实性,甚至不惜以点盖面,这是个很头痛的问题。
Hunk 发表于 2010-5-11 17:33


因为媒体实在没什么可以报的了。。报道这个要河蟹,报道那个要河蟹,前一阵《商务周刊》发了篇《国网帝国》被停刊整顿一个月。。所以大小报纸只能玩玩私家车主了。。{:6_298:}
匿名| 2010-5-12 03:26
这是哪门子歪理,你调查发现的?不了解杭州的现状也就无从谈立场站出来发言,请就此打住吧。

杭州街头 ...
Hunk 发表于 2010-5-11 17:28



   立法部门之所以这么做,自然有他存在的道理,
在这里瞎嚷充其量让你觉得在这里能够找到几个嘴型吻合的人罢了。
真的那么关心这个问题,做出半点行动,
那天在这里报道你的丰功伟绩再谴责也不迟。

(至于哪门子歪理,我也想看看你搬出点实实在在存在的“真理”的东西出来。)
Hunk | 2010-5-1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unk 于 2010-5-12 13:29 编辑
立法部门之所以这么做,自然有他存在的道理,
在这里瞎嚷充其量让你觉得在这里能够找到几个嘴型吻 ...
Guest from 60.190.143.x 发表于 2010-5-12 03:26



  就像你说的,我至少从自己做起了,也影响周围的人遵守交通规则,这是我能做的。
  愚民如你,凡事不论是非就一个劲地喊“存在即合理”,所谓五毛党难道就是这样的?真和谐。
Hunk | 2010-5-12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因为媒体实在没什么可以报的了。。报道这个要河蟹,报道那个要河蟹,前一阵《商务周刊》发了篇《国网帝 ...
杭州蓝雨 发表于 2010-5-12 00:46



    这解释……也不是没有道理,呵呵,像[南方周末]总编当时的新年贺词:不惹麻烦的报纸才是最好的报纸。大的惹不起,只能惹些老百姓来造新闻了,可怜。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