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认识那么多人了,小时候,年少无知,只是懂得把自己知道的一些自认为很博学的东西拼命向对方展示,希望对方能知道自己,但是现在细想来,恋爱终究不是找工作,恋爱是需要日久见人心的.只是在过日子的时候慢慢发现一些对方的惊喜,或许才能长久,而不是把该秀的秀的差不多了,两个人百无聊赖的对视着,慢慢走向恋爱的坟墓.恩,我什么都没和他说,包括我的英语如何如何,包括我喜欢的什么艺术之类的,希望以后有机会,和他在探讨中,对我产生钦佩吧~(怎么感觉这段文字也有点...高调呢...我已经尽量低调了...还是亮起挡板,抵挡喷子们的烂菜+鸡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