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桥变态色魔被砍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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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548 | 回复35 | 2010-5-14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热烈祝贺石桥那做水产的马老板,专门在车站广场利诱未成年小男孩,以找工作为借口,骗小孩回家,买点便宜的衣服,哄骗小朋友,实施性侵害,一般是玩弄没兴趣了,就把人家甩了,那些无辜的小孩真可怜,我认识的一个小孩就遭受了这样的伤害,15岁的少年被活活肛J了半年,后来那孩子的处境真让我不忍想起,前几天马老板又去火车站骗了2个小男孩,以可以提供工作的名义把那两个孩子都回去了,半夜故技重演摸人家下身,骚扰开始了,终于被2个少年拿刀砍了,现在在117医院,鼓掌吧  同志们,这样的败类是有报应的~~
东东堂 | 2010-5-14 1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情啊~
冲田·光 | 2010-5-14 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值得庆贺吗???想不通...
我只对那两个小孩子,觉的他们很可怜.
徐熙娣小S | 2010-5-14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欢迎 恭喜 叫他死了好了 直接抢救无效 谢谢
17岁的天空 | 2010-5-14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值得庆贺吗???想不通...
我只对那两个小孩子,觉的他们很可怜.
冲田·光 发表于 2010-5-14 17:34



    是的   那个被砍的老马  他的行为是犯法的  对未成年性侵害是要做牢的  只是比较隐性,但是天有眼,他被砍了,那两孩子没成年,昨天警察告诉我没多大事,也算是为民除害吧,所以我开心
冲田·光 | 2010-5-14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17岁的天空


    不一定..这就要看那个老马伤的重不重了.还有会不会对两个小孩提起诉讼.
   首先.因为两个小孩都已经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所以,如果被害者如果被断为重伤,小孩可能就要负刑了.按相关法律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会不会被判由法院来决定。如果对方不起诉,也会被责令教养的...但是赔偿是绝对有的...至于赔多少,最好咨询下法律人士...
绍帅 | 2010-5-14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看了新闻.....哎!~~~
东东堂 | 2010-5-14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冲田·光

::059::
学民法的?
野蛮的温柔 | 2010-5-14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来是这样的,我只是听说被砍的时候没穿衣服和裤子,我同事就说是GAY,我还故意说,,不是吧,
冲田·光 | 2010-5-14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东东堂


    ::075::      你看我哪里像学法的...
17岁的天空 | 2010-5-14 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东东堂


          你看我哪里像学法的...
冲田·光 发表于 2010-5-14 18:27



    钱是不可能赔的  人家肯定赔不起的  要不也不会流浪了,至于坐牢,哪怕10年再出来,也才25
  未成年 应该没有那么重的
落絮无声 | 2010-5-14 19: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新闻的报道

他如果起诉,我觉得两个小孩也可以反过来起诉,对未成年人实施性行为,及时对方不反对那也是诱奸吧,我想他不敢起诉吧!

小孩应该没什么大事的,教养一段时间就出来了
17岁的天空 | 2010-5-14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新闻的报道

他如果起诉,我觉得两个小孩也可以反过来起诉,对未成年人实施性行为,及时对方不反对那 ...
落絮无声 发表于 2010-5-14 19:00



    那水产老板是个惯犯  在杭州10年多  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还和同志吹嘘只干直男
我会好好的 | 2010-5-14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看到报纸了就觉得奇怪,还以为水产老板怎么会这么好心呢,听说从小孩子袋里还搜出了套套
匿名| 2010-5-14 20:47
晕倒,不赞同也别这样诅咒人家啊?GAY又有几个是真心的,个个拿着没用法律的约束去外面花,甚至有群P的,天天换人的也有,有点 时候我也想去喜欢直男,人家也是一种找人的方式,只是没有做好防范罢了,虽然同情小孩子,也替他们惋惜,但是他们砍人是不对的,这个说明这样的孩子也不是什么好孩子,如果这个马先生不是GAY,真的是对他们好,也许两个小孩子还是会做这样的事情?只是也许,所以大家不要这样去说人家,何况都是GAY,为什么这样说人家呢?也许你到那个年纪,如果没有钱,可能你也会去做一样的事情,甚至更恐怖!
东东堂 | 2010-5-14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 冲田·光

我看你是想请我客的~
匿名| 2010-5-14 22:21
坏人自有法律去惩处,何必在这里兴灾乐祸的。弄得好像楼主和那个事主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又不好到阳光下去说的一样。
匿名| 2010-5-14 22:42
楼主看样子你当年也是被老马诱奸的吧?不然昨天警察也不会对你说了,肯定要你出面指证他吧?哈哈



   是的   那个被砍的老马  他的行为是犯法的  对未成年性侵害是要做牢的  只是比较隐性,但是天有眼,他被砍了,那两孩子没成年,昨天警察告诉我没多大事,也算是为民除害吧,所以我开心
抽烟点寂寞 | 2010-5-15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怕怕的说
政南哥哥 | 2010-5-15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6_274:}  哇塞,真可怜的马老板,这么不小心被砍了,真想买束黄菊去探望一下他。
匿名| 2010-5-15 10:29
有什么怕,小孩子不知道有多爽呢
匿名| 2010-5-15 20:31
其实你们都知道什么呢?还不是只知道电视里面放出来那一点加上自己的猜测,我和老马认识快3年了,他是什么样的人,我会不清楚吗?所以你们也别在这里瞎猜,对,他是GAY,所以不要以为他不是GAY!
傻乎乎 | 2010-5-16 0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刑事案件不以受害人是否告诉而改变。也就是说,只要动了刀子,就是公安和法院说了算,当事人双方已经无法控制局面了。
匿名| 2010-5-17 01:40
估计楼主就是被他奸了半年多的吧。不然就留点口德吧,我也认识他好多年。虽然他是G,但是我觉得他还是不错的。2个小孩的目的就是抢钱。他如果不是G。照样也被他们砍,而且很多G还不如老马,偷啊抢的夜不计其数,何必这么幸灾乐祸呢
匿名| 2010-5-17 01:40
估计楼主就是被他奸了半年多的吧。不然就留点口德吧,我也认识他好多年。虽然他是G,但是我觉得他还是不错的。2个小孩的目的就是抢钱。他如果不是G。照样也被他们砍,而且很多G还不如老马,偷啊抢的夜不计其数,何必这么幸灾乐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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