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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罪魁祸首就是OB泉找BF的那个帖子, {:6_295:}还弄个什么仅作者可见, 这不折磨了那些歪歪你的人了吗?估计他们就像热锅里的蚂蚁一样, 巴不得你立马向他们表白{:6_301:}政南哥哥 发表于 2010-8-12 14:45
那也是你个人臆断而已, 当然,你要喜欢李林强(OB泉),或者说只是那么欣赏而已, 那也没必要挑起两个人莫须有的对比嘛,你说对吧? 政南哥哥 发表于 2010-8-12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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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 没办法 社会是现实的 有套自己的房子 确实也是一种优秀的体现 只是可能。。。 Guest from 115.196.203.x 发表于 2010-8-12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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