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遇到你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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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度刘郎 | 2010-9-2 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想布道的意思,只是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不一样,
都不能一概而论,我觉得无论同志结 ...
七夜 发表于 2010-9-2 15:49


我不是要说你在布道,帖子已经编辑过了。
no3 | 2010-9-2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妈呀,刚看了一些人无病呻吟哭诉苍天为啥同性恋老受主流世界排挤的时候,又看到这群人在臭骂结婚的同志了。哈哈。其实人人都是以自我为中心,以为自己作的都是对的,人家作的都是伤天害理不得善终的事情。太可怕的人心了
前度刘郎 | 2010-9-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前度刘郎 于 2010-9-3 14:52 编辑
我的妈呀,刚看了一些人无病呻吟哭诉苍天为啥同性恋老受主流世界排挤的时候,又看到这群人在臭骂结婚的同志 ...
no3 发表于 2010-9-2 19:13


呵呵,好笑!“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匿名| 2010-9-3 15:44
选择结婚的话就应该跟你的BF分手,两者必定要舍弃一方的,鱼和熊掌不可兼得::075::
no3 | 2010-9-3 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好笑!“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前度刘郎 发表于 2010-9-3 14:40



    新马甲,你自我反省的很好。很理解你对一切“了然于心”的振聩之势,P服P服,受教兽交!
::012::
前度刘郎 | 2010-9-6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老而不死,其实是说他们既不知老,也不知耻,大概是一味的盐酱不进、刀枪不入的。不然,如何能不死呢?
no3 | 2010-9-6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发现这年头能闹笑话的人越来越多了。
所以说“刍狗饰金翠,终不能蹑景以顿逸”,煞气凝重,竟引圣贤之言?焉其芜尔!
前度刘郎 | 2010-9-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前度刘郎 于 2010-9-6 11:30 编辑

另外,我在这里,不过是个看客,既无朋友,也没敌人。虽然注册过几个ID,不过图好玩儿罢了。不像某些元“老”,大概有太多见不得光的想法,所以才要频繁地换马甲吧。::037::

以为叫声“新马甲”,就击中我的软肋的想法,太傻太天真了!::030::
no3 | 2010-9-6 11: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o3 于 2010-9-6 12:27 编辑

回复 34# 前度刘郎


   上面的意思你不会没有百度出来吧?
我帮你百度了一下“刍狗虽饰以金翠,而不能蹑景以顿逸”,指出如果质地不美,不管如何文饰,都徒劳无益。

哎我真的好丢人,我背不下原文打成刍狗饰金翠了,还有我连“焉”字都用错了,我真是丢死人了,我输不起的,真的 ::077::
前度刘郎 | 2010-9-6 1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焉其芜尔!"::015::
前度刘郎 | 2010-9-6 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读书的料,就别在这里掉书袋子了!
前度刘郎 | 2010-9-6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030::
no3 | 2010-9-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想布道的意思,只是每个人的生活环境家庭状况不一样,
都不能一概而论,我觉得无论同志结 ...
七夜 发表于 2010-9-2 15:49



    哇,刚刚发现陇儿的思想得到升华了。
::012::
前度刘郎 | 2010-9-6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前度刘郎 于 2010-9-6 14:38 编辑
回复  前度刘郎


   上面的意思你不会没有百度出来吧?
我帮你百度了一下“刍狗虽饰以金翠,而不能蹑 ...
no3 发表于 2010-9-6 11:02


看来你老也是“不说话能憋疯”型儿的,要是再不接您的话茬儿,简直就是不人道了。

让您费心,还在话里套了红。我对自个儿的话,文饰没文饰的闹不清。但读了您的话,觉得“质地”可不咋滴——“金翠”是没瞧见(许是您有大才,有“金翠”也不稀得“饰”,也未可知),只领教了急赤白咧、胡缠一气的“刍狗”风格。
恒星 | 2010-9-6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34:: 杯具的LZ~   BS 骗直女的gay
前度刘郎 | 2010-9-6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前度刘郎 于 2010-9-6 14:00 编辑

又,“焉其芜尔”是什么话?

您是想表达“何其莞尔”的意思吧?“焉其”的用法对与不对,不知您反省过来没。但您在那儿起劲地考辨了半天,“芜尔”——“莞尔”,偌大的白字竟不见,倒真令人不禁莞尔了。
前度刘郎 | 2010-9-6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前度刘郎 于 2010-9-6 14:39 编辑

最后,老子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大家都是彼此彼此,此刍狗未必不如彼刍狗。所以,若听到别人称自己刍狗,也犯不着跳踉而起,一争高下,以证明自己不是一条草狗。
匿名| 2010-9-6 15:40
和女朋友坦白,如果能接受,就在一起
风夜 | 2010-9-6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能和这个女人过下去吗?不能就算了,
这样你伤了一个女人也伤了一个男人,只怕到头来两头空
多关心妈妈,找个泼点的女朋友妈妈同样受罪
{:6_281:}
匿名| 2010-9-6 20:23
我为了我BF都离婚了,难道我就不是男人吗?
流浪的鱼~ | 2010-9-6 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看的我,几声叹息。。。。
流浪的鱼~ | 2010-9-6 2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想法是,如果有个我很爱也很爱我的 ,那么我就和他一起努力去冲破一切束缚,努力追求事业和生活的完美融合,以后再求得家人谅解,或者找个形式婚姻,

如果没有,那我就找个性格好点,比较爱我的女孩,和她结婚,安稳的生活,有个自己的孩子,不太轻易动感情,重点放在事业,至于其他,我也不去想那么多,几年后的自己,谁知道怎么样呢。

我想,我应该等女朋友大学毕业,就结婚了。
流浪的鱼~ | 2010-9-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GAY的感情太复杂,如果不是两个真的非常相爱的人,是不可能承受住那么多现实压力的~

而且,关键是,如果没有一个那样的“他”,你是为了什么在放弃呢? 为了那一点可能吗?其实,越是混的久,就越容易发现,其实那一点可能,真的很小很小。。。

想想那些30多,40多的中年独身同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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