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雨自己来看你找的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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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如我 | 2011-3-24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水跟舟的关系,哈哈。不过确实见过没有任何警告或提醒就被权利人员踢出的事件,咱是平民····没辙{:6_265:}
匿名| 2011-3-24 22:00
......
任何管理处理应该都遵循“无罪推定”,在没有确实的证据以前,不应该做出这样的处理决定 ...
杭州蓝雨 发表于 2011-3-24 02:01


倘若借公权力来争缝吃粗、公报私忿、这个公权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唉、十年累之、一招毁之也

杭同的管理权力虽没屁大、但貌似也是在行使处罚权做虚拟的公共管理的、那么这里暂且也称它为“公权力”吧、而作为公权力杭同管理方、除了要克守“无罪推定”、更应该灌输、让他们明白和遵循“法无规定不可为”或称“禁止法无明文许可的权力”这个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观点、即你作为管理方(代表公权力)、除了作为私权利方的普通网民、当发现他们已违反了这儿法规中有明文制订不能许可所为的行为时、你才能行使你的处罚权力、若没在法明文规定之内的、你是不能自我逾越去他律干涉的、即使你公权力是对的、你也必须先修订完善你的法规后、你才能再来行使你的权力、若从另一个角度讲、就是要让他们知道、你代表公权力方、在执行法规时、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乱为、无作非为、是绝对精子、错、是绝对禁止的、

而同样、对若是享有个人权利自由的个体网民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只要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即为可行的、都是自由的、都不是违法的、、这个思想观点、也是现代文明的基本精神方针、这个就暂略不谈了
杭州蓝雨 | 2011-3-24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倘若借公权力来争缝吃粗、公报私忿、这个公权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唉、十年累之、一招毁之也

杭同的 ...
Guest from 125.120.176.x 发表于 2011-3-24 22:00


公权私用是最忌讳的。操作错误,判断错误这种都是可以理解和谅解的错误。公权私用的话,就是原则性的错误,是根本站错了队伍,是应该立马开除的 ::59::  不过这次的投诉和这个本无关系……
匿名| 2011-3-24 22:26
蓝雨让管理有点下不了台了,还是得考虑一下他们为了杭同付出的吧。我不认识这管理的。
匿名| 2011-3-24 22:30
公权私用是最忌讳的。操作错误,判断错误这种都是可以理解和谅解的错误。公权私用的话,就是原则性的错 ...
杭州蓝雨 发表于 2011-3-24 22:14


不是这些就好、{:7_316:}

----其实我也没细看这个帖全部内容、连楼主那个聊天记录也没详阅、只是当看了你那个我引用的全部、才有感而发把盐、呵呵、就这样、拜拜了
杭州蓝雨 | 2011-3-24 23:06 | 显示全部楼层
蓝雨让管理有点下不了台了,还是得考虑一下他们为了杭同付出的吧。我不认识这管理的。
Guest from 115.199.160.x 发表于 2011-3-24 22:26

我的证据是为了证明管理没有徇私舞弊……
绍帅 | 2011-3-25 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聊的家伙,尼姑真有耐心
我亦随风 发表于 2011-3-24 17:09

兄弟六七年没有见了!一切可好,今天看你的回帖很高兴!有时间一起出来玩吧!其其,呵呵…
匿名| 2011-3-25 21:50
wanghaitao | 2011-3-26 00:10 | 显示全部楼层
{:7_327:} 晕的类,这有什么好吵的,踢掉有那么难受吗?
起码先想想自己的原因咯!{:7_307:}
瀮尐爺 | 2011-3-26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41::只是个聊天室     闹得这么大干嘛啊!
不知道怎么说》》》》》非常HZ》副站这个贱人好了,
就算你想纠出我是谁那就放马来吧,
黄脸婆,标着1有啥用,不是照样被男人草的在床上浪叫,
1是立在心里的,不是写出来就是的,
511.jpg
青儿 | 2011-3-27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7_315:}
杭州蓝雨 | 2011-3-27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怎么说》》》》》非常HZ》副站这个贱人好了,
就算你想纠出我是谁那就放马来吧,
黄脸婆,标着1有啥 ...
深究那贱管理 发表于 2011-3-27 13:00


你们自己的私人恩怨没必要放到这里来说吧?这些事情和他的管理身份有什么关系嘛??你这样算不算公开的人身攻击呢??而且你公开这样骂人以后,他并没有处理你吧??怕是处理了你,估计又要来这里发帖咆哮了……你这样又是何苦呢?
匿名| 2011-4-2 14:15
{:7_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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